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3月组织编制了《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HJ010;姓名:吴全兴)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位于四川省剑阁县元山镇白坝村,建设内容主要由圈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组成,包括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生活及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900头。项目总用地面积2.4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为租用土地。建设单位将其中1.60hm2作为设施用地用于本项目建设,剩余0.51hm2耕地继续种植小麦玉米等,作为牛饲料。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0.99万m3(自然方,下同),项目区回填总量为0.99万m3(自然方),本项目不涉及借方和弃方。项目已于2022年9月动工,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0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何光杰;联系电话:1598467688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程先生,监督电话:0839-6600278。
附件:1.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四川省耕读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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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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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剑阁县元山国际生态农旅文化产业园项目(元山镇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