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组织编制了《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从省水利厅水士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66;姓名:张启东)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广元市水利局)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工业园,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设计修建本项目建设智慧食品示范园1座,项目总占地约274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用地约173.415亩,建筑面积约57593平方米,新建5.5万吨立筒仓、新建标准厂房约33726平方米、新建成品库房占地12118平方米、附属用房等,充分利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食品安全相融合,搭建食品溯源等系统,配建卸货设施、园区内连接散货输送管线、停车场、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56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园区内其他土地;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为2.55万m3,回填总量为2.55万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计划于2024年0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7年3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项目总投资71095.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8140.9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及发行债券。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18113695830。
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 董先生,联系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
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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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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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智慧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