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的通知》安排,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事务中心组建巡查组,参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指导手册(2023年版)》,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工程现场、同相关参建单位座谈等方式,于10月16日至11月12日完成了全市7个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及指导帮扶工作。
巡查组对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巡查组要求,要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始发点,认真落实质量监督主体责任,不断夯实薄弱环节,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要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典型问题公开、重点监管三项制度》(川水发〔2022〕24号)等重点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要督促责任单位对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并细化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问题整改。
通过本次巡查,有效指导并督促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了质量监督责任,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监督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