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日期: 2024-11-15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公司2024年9月组织编制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52;姓名:吴军)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一组,项目中心坐标:中心坐标:东经105°29'03.27"、北纬32°01'02.0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标准化厂房(含主厂房、气闸间、废品库、设备用房、架空层)和附属功能区(污水池、气罐)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等公辅设施;项目建筑占地面积7361.82m2,建筑密度为57.84%,绿地率9.5%,容积率1.27,机动车停车位7个,其中货车位3个,小汽车位4个。

项目征占地面积1.13hm2,其中永久占地1.00hm2,临时占地0.13hm2,项目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78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78万m3,无借方,无余弃方。

项目已于2024年7月开工,于2025年1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土建投资4620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海兵    联系人电话:15008216165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 联系人:薛先生,监督电话:0839-6602363

 

附件:1.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四川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附件1.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