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水利厅水保处副处长、一级调研员郑凤带队,会同广元市水利局、青川县水利局组成核查组,对青川县马公锰矿3万t/a采矿项目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核查组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答疑等方式,对青川县马公锰矿3万t/a采矿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主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后续设计、变更、补偿费缴纳等法定义务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程序和工作内容的规范性,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郑凤指出,青川县马公锰矿采矿项目批复为29处平洞,目前仅开工3处平洞,方案占地面积与实际占地面积差异较大,本着实事求是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原则,请验收单位复核工程占地和防治责任分区,请建设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供本阶段承诺于本月底完成报备。我市将以此次省级核查为契机,持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日常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消除人为水土流失隐患,为广元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