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班子成员为核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3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印发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划分到具体人员,确保项目监督有人管理。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建立了重大项目质监人员常驻现场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了第三方检测制度,要求建设单位落实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相关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具有质监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确保工程实体建设得到了有效监管。
三是突出过程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日常检查巡查相结合,着重对水利工程建设期开展质量监督。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积极与施工监理单位沟通协调,合力开展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是严格逗硬检查。从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参建单位人员到位情况、履职情况、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原材料及中间环节检测情况、软件资料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标检查规则、工程质量要求逐条逗硬检查,做好记录并定期通报。今年以来,已先后多次对在建的县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石洞沟片区饮水工程等重点工程开展了质量监督检查,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