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选试点单位。在县区自行报送基础上,根据业务范围和工程类别,选取利州区利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朝天区城区大中水厂等14个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试点。计划在4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2)开展风险辨识。引导试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作业类、机械设备类、设施场所类、危险环境类等5类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专项档案,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隐患排除。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开展有效管控,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全面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