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元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罗凌云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八庙沟水电站项目建议”(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4号).现回复如下:
一、嘉陵江朝天段梯级水电站开发中的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项目自2005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以来,先后由四川宏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四川分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截至目前已通过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对《广元嘉陵江上游川陕界至上石盘库尾河段水电规划报告》等专题报告的审查批复,取得了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完成了预可研编制工作,但由于经济指标、宝成铁路沿线防护等重大问题,未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
二、为加快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开发进程,我们多次与朝天区及有关部门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动员大唐四川分公司明确退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前提下,先后推荐香港中华煤气、中电投集团、华电集团等企业赴朝天考察,希望以引进新的业主加快项目推进工作,但均因项目上述困难,无投资意向。
三、在今年5月由市外侨办牵头组织的“侨商西部行“活动中,马来西亚得利集团愿意在我市投资能源项目,我们协同市外侨办、市招商局向马来西亚得利集团推荐了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项目,该集团对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表现出极大的投资兴趣,并立即与朝天区有关方面开展了实质性洽谈。后经与大唐集团四川分公司磋商,同意在适当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前提下,由朝天区收回项目开发权重新招商。目前,大唐集团四川分公司正在启动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同时,通过市、朝天区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朝天区已于马来西亚得利集团签订了《嘉陵江朝天段梯级电站开发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确定由该集团公司下属永和工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协议履行,其先期开发建设的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预估投资约3000万美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可研报告为准)。目前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正在办理外商投资许可审批手续。
四、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开发建设工作。待业主变更及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立即协同朝天区及有关部门抓紧推进项目核准前相关准备工作,并在此工作中给予全力支持,力争项目早日核准并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