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奇明砂石加工厂(建设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已对广元市利州区奇明砂石加工厂(建设期)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反映。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联系人:张磊 电话:0839-3276225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文桃 电话:15390187777
附件: 1.广元市利州区奇明砂石加工厂(建设期)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2.广元市利州区奇明砂石加工厂(建设期)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广元市利州区奇明砂石加工厂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