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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3-02 来源: 广元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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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水发〔2017〕6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工办: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业取水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水函〔2016〕8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取水许可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市、县(区)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划分

1.对于市人民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跨县(区)行政区域取水的项目,由市水务局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2.日取地表水1万立方米-3万立方米(含1万立方米)、日取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3000立方米(含30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的项目,由市水务局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3.火电装机2.5万千瓦以下的项目由市水务局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4.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16〕47号)精神,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5.对市管限额以下的取水项目,由县(区)水务局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6.新建灌区农业取水许可由灌区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同级水务部门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已建灌区农业取水许可由现行灌区管理机构同级水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证;

7.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取水项目由经开区农工办初审后报市水务局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二、简化取水许可程序

为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水利部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要求,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不再单独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取水许可申请材料之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三、规范取水许可审批

取水许可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内的所有申请材料;取水许可申请受理后,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对取水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并在法定或者承诺的时限内,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不予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作为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附件。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严格取水工程验收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试运行满30日至90日前,申请人应当申请取水验收。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水资源管理法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节水三同时”、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等落实情况,组织验收后出具取水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五、规范取水许可延续

    审批机关应督促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届满90日前办理延续取水手续。取水单位需提交延续评估报告,审批单位应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用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对第三方取用水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准予延续的,核发取水许可证;不予批准延续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未延续的,应当重新办理取水申请。

六、规范取水许可证发放和公告

    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时,应同时填制取水许可登记表,取水许可证一律在全国取水许可登记系统中打印。取水审批机关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告其上一年度取水许可证新核发、注销和吊销情况。

七、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

按照“谁收费、谁监管”的原则,监督管理机关应督促取水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申请,并结合实际用水情况,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下达当年取水计划,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取水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取用水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审批规定。对规模以上取用水单位,应加强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的巡查,保障监测设施运行正常,确保数据监测率、到报率、合格率符合国家要求。

八、建立名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对本辖区内所有取用水单位建立取水名录,掌握其取用水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做好取水许可档案管理,确保取水许可档案( 主要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取水申请书、取水登记表 、取水批准文件、取水验收专家意见、年度取用水总结、计划用水文件、水资源费缴纳凭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等)资料完整。

 

                                                                            

                                       广元市水务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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