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安置病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9年10月20日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安置病房建设项目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安置病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同意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安置病房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4日)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广元市水利局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18881250666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508号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构: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3745
附件: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安置病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