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名录。联合市环保、住建、经信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境内入河排污口的位置、设置单位、排污量、监管情况等基础信息,剔除已停止或已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入河排污口,将新增入河排污口纳入管理范围,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全市661个入河排污口信息名录(其中规模以上60个,规模以下601个)。
三是严把设置审批关口。按照批准的主体功能区和水功能区划要求,严格新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对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中的饮用水源区严格限制设置排污口,全市共新增6个入河排污口(规模以上5个,规模以下1个),目前已完成朝天区大巴口污水处理站综合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其余5个正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