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确权登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和“谁所有、谁使用”的原则,依法确定水利工程的产权归属,将工程的使用权确给工程所有权人持有,或按法律和流转协议确给使用人。目前已顺利开展了宝轮、赤化、三堆、金洞、白朝、龙潭、荣山7个乡镇办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工作,确权颁证率达到 99%。
(2)试点股份制改革。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清产核资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核算,作为集体资产的一部分量化给全体成员,率先完成了我市7个村民小组35处小型水利工程的股份量化工作。
(3)搞活经营权流转。建立农民用水合作协会19家,统一制定格式化流转协议,明确了流转期限、流转用途、管护责任、财政奖补资金处置等事项,通过公开协商、拍卖、承包等多样化方式流转了744处山坪塘的经营权,逐步发展城郊型现代农业园区,覆盖生态观光、休闲垂钓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