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均认真负责对待。在利州区政务大厅设立水务局窗口,加强与局内相关股室的协调沟通,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管理,统一送达。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事项办理的收件、制证、受理通知书等纸质存档材料,窗口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的,窗口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努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结时限:一是对承诺件逐一认定,凡是不需检疫和现场踏勘的项目全部改为即办件当场办结,扩大即办件的比例;二是对需检疫、现场踏勘等确实不能当场办结的承诺件,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减半,实际办件时间必须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办结,努力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现场办结率。
(4)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牢固树立“窗口工作无小事”,树立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的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今天能办完的事不拖到明天,本周能办完的事不拖到下周,树立与时俱进,转变作风,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观念。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实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间”五公开原则。严格执行“首问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政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动态定时进行通报。为此,我们经常进行督促教育,以树立良好的水务局窗口形像。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监督、监管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超时办理,不依照法定事项和标准收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