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元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01号提案
的答复
杨春培委员提出《关于加大新农村聚居点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提案第301号)。现回复如下:
新农村聚居点是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的一种良好方式,得到了农村干部群众普遍认可。但小城镇、新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和环境管理不到位,一些农业生产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既影响着新农村建设发展,也影响着居民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制定村民共驻公约和管理制度,内容既要浅显易懂,又要能特别奏效,对聚居点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以及个人行为进行规范,细化具体管理制度。同时,要积极组织聚居点村民学习讨论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或组织聚居点村民代表走出去参观,考察其它地方的管理经验。这既可以起到宣传教育引导的作用,又可以起到增强自律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增进互相监督的作用,最终达到共同遵守的目的,从而引导和规范聚焦点居民行为。
二、科学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布局。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规划统筹,优化布局。加强与水务、环保、国土、交通、农业、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做好专项规划,做到城乡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水源保护,提高用水保障。结合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善饮水安全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划定城镇和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并严格按照工程权属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界桩,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水质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并积极协调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水质检测工作。
四、创新投入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土地连片综合整治、交通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创新投入方式,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市场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