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发〔2018〕6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水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水务局 2018年4月28日
广元市水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有效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水务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特制定全市水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水利部《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抓手,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指导好行业安全生产两大任务,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防范重特大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
1.对照水利部《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按照重点分工方案和时间进度要求,明确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把《意见》学习贯彻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考核。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3.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责任。一是各县区水务局(含广元经开区,下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措施,明确和落实党政领导、工作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例会,研究部署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层层落实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5.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保障安全生产经费。协调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标识标牌等经费。
6.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开展事故规律性研究工作,加大约谈与事故通报力度,强化对事故多发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的督导,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7.加强防汛安全。一是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细化汛期安全措施和方案;二是及时审批安全度汛预(方)案,修订完善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方案、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抗旱预案等方案预案;三是按照防汛备汛要求,备好备足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四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五是做好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8.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全巡查。以雷家河、大寨、曲河等5座中型水库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易燃易爆物品等管理,及时做好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及报批工作。加强项目办公及生活区的防火、用电、用气及汛期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明确水利行业建设职业健康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做好水利工程职业病防治,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
9.加强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库区船只安全检查。落实已成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公示水库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检查和记录,严格执行水库调度方案和蓄用水计划,加强水库坝体及大坝兼作公路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认真排查水库库区船只驾驶人员驾驶证、年检、救护物品等安全隐患,加强对船只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10.做好消防及车辆安全工作。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要重点对办公区、职工住宅区、项目建设生产场所等易诱发火灾事故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水务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二是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禁止问题车辆上路,驾驶员不适驾车时禁止驾车。
(四)深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专项治理
11.研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根据水利部出台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意见》,研究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水利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研究工作。
1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别标准(试行)》在全市水利工程中的运用,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按照“排查要认真,治理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危险化学品、水利电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认真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5.抓好重要时段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做好春节假日、汛期、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值班巡查和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6.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规范化安全生产。
17.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强化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18.做好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错报、漏报和瞒报。二是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中,单位责任人、联系人等信息有变动的,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9.建立健全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各地要按照《四川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防(试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实战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六)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行业安全意识
20.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相关业务具体须知安全生产知识,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2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等系列活动,促进全员安全意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