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覃家梁CNG加气站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广元市宏大公交燃气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在广元市宏大公交燃气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覃家梁CNG加气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广元市水利局反映。
1.建设单位:广元市宏大公交燃气有限公司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罗毅
联系电话:13908127667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西陵村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构: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3745
附件:覃家梁CNG加气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广元市宏大公交燃气有限公司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