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函〔2018〕105号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聘任郭子才工程师职务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王超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8〕25号),广元市河湖管理保护总站助理工程师郭子才已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经本人申请,局研究决定,同意聘任郭子才为市河湖管理保护总站工程师,聘期3年,从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请局有关科室按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设置及工资调整等事宜。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