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水罚〔2023〕001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使用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6
处罚依据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3MAACFEG592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8231975****7755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伏雄顶
14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38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2月6日
16
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