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初审和考务工作;协助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复查及医学科技项目评审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农村卫生协会等学术团体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卫生技术咨询服务,医学科技查新工作;协助卫生系统信息化工作。
(二)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深入实施健康守护工程,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工作思路,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二十大最新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支部建设,设置党建成果展示栏,营造良好党风环境。
2.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整体水平,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政廉洁警示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3.开展人才考试,促进优质服务。严格按照省考区要求,及时健全考试领导小组,完善考试各项规章制度、方案和预案,认真组织好考前培训,加强保密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各项人才考试工作圆满完成,为“健康守护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好坚实基础,为医疗人才获取从业资格和提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社团管理,助力品牌打造。加强对社会团体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对会费、学术活动的监管,指导其按《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和社团《章程》开展工作,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搭建好技术交流和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学术活动,促进同省市外医疗机构等各专科的合作交流,借助平台进行多样化品牌宣传,为“做强十大精品专科”提供新途径。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能。稳步推进落实常态化业务工作,安规准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专人尽快熟悉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市卫健委的指导要求抓落实,及时进行信息补录和通过国家信息平台进行基金核销;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确保疾病救助基金发挥真正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核查患者身份信息,让符合救助的患者尽快得到救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为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总编制6个,其中:事业编制6个。在职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5.8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45.79万元增加0.0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等因素后,2023年收支总预算145.87万元,比2022年139.94万元同口径增加5.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7万元,占56.26%;项目支出63.80万元,占43.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29万元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39.94万元增加5.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129.68万元,占88.90%;住房保障支出7.51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78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省考区巡考领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较2022年1万元预算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自行压减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与2022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无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我中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机构医疗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精卫中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支出(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100499: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支出(项)210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