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6月20日至7月15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联合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26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并对县(区)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图为监督检查现场)
监督检查及抽检发现,1家已开放营业的游泳场所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游泳场所泳池流程布局不合理,强制浸脚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2家游泳池池水卫生指标检测不合格;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消毒记录不规范,投药量不符合要求。监督员现场下达了26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图为监督检查现场)
此次专项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游泳场所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单位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水平,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及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促进社会监督,强化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