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汛期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汛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让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7月20日至8月9日,青川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34家集中供水单位进行了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根据汛期水源水变化这一实际特点,对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卫生防护和处置、制水工艺流程、各类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管网巡察、生产区环境卫生状况、沉淀剂、消毒剂的投放量,是否严格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水质处理和消毒,出厂水质是否符合要求,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现场提取供水单位出厂水水样利用快检设备对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等水质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4份,并要求限定整改时限内务必整改到位。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员还进行了汛期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加强了饮用水卫生安全指导力度,提高了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知识,积极倡导煮沸消毒饮用等安全饮水理念,严防因生活饮用水影响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