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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苍溪县元坝用城米厂

日期: 2023-08-22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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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中文名称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职罚〔202301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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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未进行2021、2022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021、2022年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2021、2022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苍溪县元坝用城米厂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4L0347751XB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824197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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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况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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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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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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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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