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职罚〔2023〕01号
2
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未进行2021、2022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2021、2022年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2021、2022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苍溪县元坝用城米厂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4L0347751XB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5108241970****3815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况用成
14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1日
16
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