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医医院周期性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局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组织专家对青川县中医医院、昭化区中医医院进行了周期性评审。经专家组综合评定,认为青川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昭化区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周期评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60115
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