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中文名称
备 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水罚〔2023〕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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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卫生行政处罚
3
处罚类别1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未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6
处罚依据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四十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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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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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700X21601171W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孙武:5108241974****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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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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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7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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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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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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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19
公示期限
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