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医医院周期性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医政便函〔2024〕11号)规定,我局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组织专家对苍溪福昌中医疼痛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工作。经委党组审议同意,现对苍溪福昌中医疼痛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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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