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荐表扬工作安排,经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单位和委注册医疗机构推荐申报,人事与科教科会同相关科室审核,委党组研究决定,拟表扬广元市医疗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40个和个人10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以真实姓名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人事与科教科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265941、3269274。
附件: 附件: 1.广元市医疗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拟表扬名单(40个)
2.广元市医疗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拟表扬名单(100名)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