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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雨您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具体内容为: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二、“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三、“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四、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五、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你也可以关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2021年11月9日《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广元执行该《条例》,目前没有另外发文件;各单位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如果你还需要其他咨询,可以拨打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科电话进行咨询,电话:326773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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