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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健委三举措确保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

日期: 2021-05-31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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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首诊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牢固树立首诊负责意识,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引导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不具备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应立即报告,确保所有可疑患者都能及时得到甄别诊断。(2)强化规范诊治。对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并实施闭环管理。发热门诊(诊室)所有患者都要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患者提供核酸检测服务。(3)强化追责问责。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作为不能违反的“红线”。各县区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加强日常巡查督查,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要立即处理,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突出的要关闭整顿,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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