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发布审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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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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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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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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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健康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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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市疾控中心提供的流行病学调查文稿和报表数据的文稿编辑; 2.负责每晚1点前将拟发布的文稿上传微信工作群,请相关领导审核;
3.经审核同意将文稿上传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督促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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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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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核实拟发布文稿中数据的真实性; 2.负责专业表述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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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分管新闻发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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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审核拟发布文稿中文字的表述准确性; 2.负责对存疑问题的再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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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舆论引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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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疫情发布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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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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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疫情发布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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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广元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病例
3月17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3月1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例(苍溪县5例,剑阁县1例),累计确诊病例治愈出院6例,现有在治确诊病例0例,在治(危)重症0例,死亡0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目前,本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为 0 人,我市协查外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返广人员6人(剑阁县3人,利州区2人,青川县1人),其中剑阁县1例为英国到阿联酋到成都回国人员,利州区1例为返广途中密切接触者。目前 6人都在定点留观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