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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妇幼健康工作情况

日期: 2021-06-29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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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元市妇幼健康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为主线,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能力,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31‰,均控制在省定、市定目标值以内。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巩固提升母婴安全水平。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考核目标,全面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强化产儿科质量控制,加强孕产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2020年,全市共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11865例,其中黄色9506例,橙色2167例,红色45例,紫色147例,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100%,全市安全分娩21480人。二是强化人员培训。举办各类妇幼健康管理和技术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1150人次,组织30余人参加基层产科医生、新生儿医师培训项目和国家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三是认真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4.81%,组织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培训会2次。加强爱婴医院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工作落后的18家医疗机构取消了称号。四是加强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市中心医院创建为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省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市卫健委和旺苍、青川、昭化等县区卫健委被省卫健委表扬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成效突出集体。

(二)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更趋完善。一是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6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旺苍县、昭化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青川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正加快实施,已完成主体。二是积极开展等级创建,全市已建成三乙妇幼保健院1家,二甲妇幼保健院4家,二乙妇幼保健院2家。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剑阁县和昭化区分别通过三乙、二甲省级现场复评工作。三是切实推动机构体制创新改革。苍溪县妇幼保健院机制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妇幼健康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做好结果运用,市妇幼保健院持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全省妇幼健康系统第三名。四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落实与华西第二医院专科联盟建设协议,积极开展远程门诊会诊,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儿保科市级重点专科顺利通过验收,成功筹建急诊科,牵头成立全市儿保、妇保专委会。苍溪县和旺苍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市级重点专科成功立项。五是制度流程更加完善。制定了《广元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广元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实施方案》《广元市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实施方案》和《广元市妇幼卫生信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成立辖区妇幼健康业务质量管理委员会,调整分片对口联系指导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组织,制度更健全,管理更规范。

(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加大。大力推进婚检、孕检和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规范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产前筛查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建成利州、苍溪、旺苍3家产前筛查机构,剑阁县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建成产前诊断机构。2020年,共完成14556对拟婚对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89.34%(目标值80%以上);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957人,完成目标任务18366人的103.22%;为19102名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完成目标任务17550人的108.84%。顺利完成全市市级实验室室间质评工作,并通过省级室间质评,全部合格。0-6岁残疾儿童筛查初筛96476人次,初筛疑似残疾儿童累计复筛65人,确诊儿童残疾40人,全部转介残联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

(四)妇幼重大公卫项目规范实施。一是规范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2020年,为31301名35-64岁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102.63%;为23531名35-64岁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133.7%。二是认真落实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共为220787人次儿童发放营养包,营养包发放率为88.24%(目标值80%以上)。三是有序推广新筛补助项目。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苯丙酮尿症(PKU)新筛项目补助17243人,补助率99.18%;听力筛查补助16888人,补助率97.14%。四是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向女性提供青春期保健、妇女病查治、围绝经期及老年期保健、乳腺保健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6.59%。

(五)扎实做好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安全管理的通知》(广应对疫情指办〔2020〕33号),印发《广元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广卫发〔2020〕10号),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哨点建设,加强院感防控,全市7个妇幼保健机构全覆盖开展院感质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市妇幼保健院、苍溪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分子生物实验室,独立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拟定了广元市新冠定点医院启用后普通孕产妇分流转移应急预案,确定了17家应急助产机构,在全市助产机构开展各级应急演练40余次,通过应急演练的开展,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了诊断标准、个人防护、会诊流程、转运路线,提高了处置能力。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六)妇幼脱贫攻坚深入推进。规范实施“十一免四补助”妇幼惠民措施,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市累计为17270名孕产妇提供了HIV抗体、梅毒抗体、乙肝抗原免费检测,检测率100%;共筛查出8例HIV感染孕产妇,其中6例人工终止妊娠,HIV感染产妇1人, 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100%,满6月龄儿童早期诊断率为100%,满18月龄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率为100%,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扎实做好贫困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 1-12月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总数为1011人,通过城乡医保、医疗救助、扶贫基金、医药爱心基金等多种渠道共补助443.56万元,920人实现零支付。扎实开展贫困儿童救助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先天性结构畸形、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截止12月底,累计指导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家长49人完成救助申请,其中20人已获得救助金,共计11.88万元。共完成新生儿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24人次,救助金额14万元。

(七)母婴技术监管依法加强。依法严格母婴保健执业准入,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规范。组织专家参与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严厉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产前诊断(筛查)、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治理产前诊断(筛查)、终止妊娠服务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采血技术服务,全市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采血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产筛(产诊)机构运行有序。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专项质控,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检查,全市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亮点

(一)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控制在全省先进水平。2020年,全市孕产妇0死亡,婴儿死亡率2.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31‰。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连续5年均低于控制目标,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率逐年提高。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别被评为国家、省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市中心医院确定为省级新生儿医师培训基地。

(二)两纲指标提前达标。我委“两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妇儿两纲目标已全部提前实现。

(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加强。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市级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成我市首家产前诊断机构,全市共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7家,产前筛查机构3家,听力筛查机构23家,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市7家妇幼保健院,其中“三乙”1家、“二甲”3家、“二乙”3家,是全省第5个率先实现100%的妇幼保健院达“二乙”以上的市州。市妇幼保健院、苍溪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分子生物实验室,独立开展新冠核酸检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四大部”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专科学科建设发展缓慢滞后;母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亟待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不强。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加快青川妇幼保健院建设进度, 将朝天区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二是切实推动机构体制创新改革,认真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紧紧围绕妇幼卫生方针,促进保健与临床深度融合,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妇幼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互联网+妇幼健康。三是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推进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指标持续向好。四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五是扎实抓好妇幼健康公卫服务和重大项目。做实做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管理质量。加大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质量控制和督导考核力度,强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全程规范干预”措施,持续降低母婴传播率。六是做好“两纲”总结评估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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