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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 2021-09-11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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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广元市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为保障和落实广元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第313号令)、《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广府发〔2011〕1号)文件要求,在制定、出台、决策、实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之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一)决策事项名称:《广元市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单位: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服务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类别、概率和范围,通过对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当地政法委备案工作。

(四)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5元(大写:伍万圆整,含税)。

二、时间进度要求: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标“★”为必须满足项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3.★具有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提交承诺函)。

6.★至少具有三项类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7.★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标。

(二)比选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且承认和履行本比选邀请书的各项规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于2021911日至2021914日(上午10时截止)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法体改科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资料递交清单

(一)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委托人参与比选的提供加盖鲜章的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交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若涉及公告的变更、中止、终止等有关事项只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

七、中选公示

评审结束后,中选候选人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八、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九、比选日期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1年9月14日15:00

(二)比选地点: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联 系 人: 王艳珍                

联系电话: 0839-3265646,18284913667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1日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联系电话:0839—326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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