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托幼(育)机构春季开学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广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省总队的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及托幼(育)机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开展春季学校及托幼(育)机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2023年2月13日至17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市直属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托幼(育)机构开展了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储备,学校“两案九制”的工作落实情况,管道分质供水清洗消毒记录、滤芯更换、水质检测情况,卫生室(保健室)设置情况等。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消毒记录登记不完善,分质供水设备更换滤芯后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卫生检测等情况,监督人员向学校及其负责人立即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督促学校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