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3日,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广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苍溪县、剑阁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三级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对广元市采供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由省总队医疗支队赵刚副支队长带队,主要是对广元市中心血站、剑阁和苍溪蜀阳单采血浆站的机构及人员资质、血液采集、制备、储存与出入库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及“一办法、两规范”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卫生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
下一步,市支队将以本次三级联合检查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确保用血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