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领导,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化。成立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领导小组,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政策界限模糊、具有争议的事项,会同法律顾问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讨和决策。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意见》《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受理、审批流程、股室责任、档案整理、归档等程序。严格落实“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根据执法人员现场审查结论给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窗口和执法大队在受理件送接过程中,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做到有迹可寻、责权明确。
(2)简政便民,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便捷化。全面清理我局承接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卫生服务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4大项56小项,公共卫生服务事项11项。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诊所备案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等设为系统可查询资料。内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证合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按“能减则减”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3)主动告知,促进行政审批公开化、透明化。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护士延续等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始终秉持“不告知为例外”原则,及时向群众提供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条件、程序、资料等全过程信息。同时将行政许可流程图、许可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公示。新设置医疗机构、注销医疗机构等信息,主动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利州卫生健康”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