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卫监管函〔2023〕116号)和《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
对照国家“双随机”抽查内容要求,执法人员将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预防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发现,大多数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控责任认识程度高,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都较到位,对消毒供应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口腔科、内镜室等重点科室进行管理严格,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传染病登记不全、未使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医疗废物、治疗室操作台放有过期的医用消毒酒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对3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当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并责令立即改正。
本次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传染病防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检查为契机,一是督促各县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检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织密传染病防控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