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勤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就《医师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波陪同检查并作了专题汇报。
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市、县(区)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与医师代表、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患者代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对《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围绕医师法的宣传,医师考试和注册、保障措施等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对医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培训和考核等情况,主管部门对医师依法执业与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实地走访医疗机构9家,召开座谈会3场次,详细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实情。
执法检查组指出,自医师法实施以来,我市在法律宣传普及、医师队伍建设、权益保障及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医师执业环境逐步优化,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然而,检查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法律宣传的深度广度不足、医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以及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医师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构建精准化宣传机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制定差异化宣传策略。二是强化医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制定基层医师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倾斜力度。三是健全医师权益保障机制。推动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医师的工作强度、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以及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绩效分配方案。完善医疗纠纷处置体系,加强对恶意伤医、医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四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罗红明、副主任何晓玉、孙佳及市县级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谭飞、王加树、综合监管科科长付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