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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 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20-10-01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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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

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广医保发〔2020〕3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本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便民门诊”项目编码(110200006)变更为“110100001”,现项目编码“110200006”的项目名称为“互联网复诊”。

二、本通知自2020年1月15日起执行,原有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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