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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保常用指标

日期: 2022-01-01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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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保常用指标

 

 

缴费方式

人员属性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最低缴费年限

补费标准

单位

个人

累计25年、女20,连续15,市内101966年前早生1年减累计1年。

补欠费

补年限费

统账结合

单位在职

90%≦上年省全口径工资≦300%

全额供养单位8%,其他单位8.3%

2%

断保期间的保费可以补缴。单位欠费计算滞纳金。

 

按退休时缴费标准计,可一次补缴也可逐年补。

灵活就业

上年省口径

工资的80%

/

9.5%

单建统筹

单位在职

70%≦工资≦300%

4.8%

1%

灵活就业

上年全口径

工资的80%

/

5%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职工

   

一级及以下

200

95

90

二级

400

86

80

三级

1000

84

60

转诊转院到市外

1300

80

50

未转诊转院到市外

65

40

 

 

   

   

个人账户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划入标准:45岁以下缴费3%、45岁以上缴费3.5%、退休人员退休金4%。

无个人账户

门诊

统筹

单建统筹人员定点医院门诊费报50%,每年200元

二级乙等以下医院门诊费报50%,每年110元。

特殊门诊

一类病种报70%,一年不超过2000元。二类病种 一年扣一次二级医院起付标准,按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报销。

一类病种报60%,一年不超过600元。二类病种 一年扣一次二级医院起付标准,按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报销

单行支付

经认定符合条件药品报70%,一年不超过15万元。

经认定符合条件药品报60%,一年不超过10万元。

 

 

起付标准

   

   

单次计,同住院起付标准

年度累计,12906元(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0%)

报销标准

政策内范围住院费(含门特二)自付额减2倍住院起付标准后按医院级别报销: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含门特二)自付额减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分三段报销;10万以下60%,10-20万65%,20万以上75%。未转院降低报销标准的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点。

 

 

基本医保

   

   

454881(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上年市平工资7倍)

234367(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上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倍)

大病保险

200000元

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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