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其他公示目录
一、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二、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三、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五、医疗保障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一、广元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2项)
(一)重大行政处罚:
1.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2. 适用听证程序;
3. 从重处罚的;
4. 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
5. 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二)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 将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2. 经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3.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4.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二、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 行政复议
受理部门: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基金财务与法规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翠云路199号(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二楼)
受理电话:0839-3261252
2. 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受理部门: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翠云路199号(广元市医疗保障局三楼)
投诉电话:0839-3262505
三、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人社发〔2014〕48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
四、广元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遵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程》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14号)执行。
(二)遵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五、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