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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资金绩效的自评报告

日期: 2025-05-13 来源: 市医保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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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专人对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51)、《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38,下达我市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715万元。我市历年结转结余148.66万元,市本级结转126.37万元,县区结转22.29万元(苍溪县18.4万元,青川县3.89万元)。

我局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及重点工作安排对资金进行分配,及时将拟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同意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后,分别以广财社〔2024〕9号、广财社〔2024〕80号文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至市本级及7个县(区),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其中市本级分配225万元,苍溪县68万元、旺苍县61万元、剑阁县75万元、青川县72万元、利州区73万元、昭化区67万元、朝天区74万元

(二)2024年度资金支付情况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与以前年度该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共计863.6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综合监管、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2024年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639.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05%,其中:当年下补助资金715万元,执行505.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0.64%。

(三)2024年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末,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转结余224.12万元,本年结转结余209.92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14.2万元。其中市本级累计结结转余26.48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8.95万元,县区累计结转结余197.64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90.97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数量指标(24分)

1.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24年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248.13万人,高于绩效目标值248万人,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2. 每个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我市共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0个,每个县(区)开通个数均大于1个。实现绩效目标,得3分。

3. 二、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率。我市所有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包括“挂号”“诊间核验身份”“支付”“取药”“取报告”等业务环节,二、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率为100%,大于目标值,实现绩效目标,得3分。

4. 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率。我市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率为99.84%,大于目标值,实现绩效目标,得3分。

5. 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2024年我市1731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为100%,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6.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并上报省医保局。2024年我市按月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并将监测报告上报省局,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二)质量指标(34分)

1. 重复参保治理情况。根据重复参保率公式计算2023年重复参保率为0.15%,2024年重复参保率为0.07%,2024年重复参保率小于2023年,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2.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常年运行平稳,未出现业务无法办理的情况,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3.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情况。我市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于2024年11月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已制定调价方案并报省医保局,待审核通过后实施,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4. 集中带量采购落实情况。全市合同量420577盒,已采购1223871盒,完成量占比达291%;市州不涉及开展国家组织医药集采或牵头开展省际联盟采购,但我市所属省级已牵头开展口腔种植体集采。上述两项均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5.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我市常态化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2024年按要求开展2批次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核查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6. 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2024年每月按时将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报送至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为100%,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7. 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情况。我市2024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情况,认真落地执行川医保发〔2024〕9号文件,未出现影响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落地的重大问题。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三)时效指标(10分)

1.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我市医保信息系统2024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件,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小于40分钟。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2. 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我市安排2名专业技术人员驻现场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运行维护及时,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四)社会效益指标(21.5分)

1. 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我市药品网采率达90%以上、耗材网采率达75%以上。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2. 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我市切实加强全市基金运行监测及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基金运行状况及支撑能力分析,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3. 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2024年我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坚持自查自纠在先、日常提醒为重、靶向监管聚焦的模式,宽严相济引导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运用智能审核、智能监控、异常数据核查提醒纠偏,结合大数据筛查线索、国家下发疑点开展现场检查,全年检查医药机构1518家次,追回资金7804万元。实现绩效目标,得5分。

4.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实现归口管理、独立运行,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前台收件、后台分办联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5. 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情况。我市本地直接结算审核扣款率为0.09%,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审核扣款率0.02%,按本地直接结算审核扣款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审核扣款率公式计算结果为450%,该指标大于100%,自查得0.5分。

6. 医保标准化水平。我市2024年未承担国家级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我市承担省局异地就医零星报销线上办理试点工作,从9月份零报系统正式上线,受理9人次,成功结算2人次;我市定点机构协议维护率达到99%以上,非标率小于1%。结算清单上传率大于99%。较好地完成了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贯标工作,以上两项实现绩效目标,得4分。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024年我市参保人员医保服务满意度100%。实现绩效目标,得10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资金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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