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贾家甫)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06 分享:

贾家甫(身份证号码:5108**********003020185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贾国海(身份证号码:不详)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三段83号(火柴厂宿舍)36-3-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8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230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602145号,转移登记为贾家甫单独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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