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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6月26日上午,依照当事人申请,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在二会议室召开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听证会。
今年初,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宣河镇白钟村吴某某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超过法定标准建房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给予其“责令拆除超过法定标准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72.78平方米、责令限期完善符合批准面积120平方米的相关手续”的行政处罚,并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因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018006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持有异议,遂向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法规股依照《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
听证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员陈述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了认定当事人违法的证据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建议和依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案件事实、理由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听证辩论并作最后陈述,形成了听证笔录。
听证会后,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杨进还借此机会,给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上了一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课。既希望违法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主动协调解决信访矛盾;又要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