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吴仁娟)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7-10 分享:

吴仁娟(身份证号:5108**********0728)201862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吴仁娟(身份证号:5108**********0728)和曾文平(身份证号:5108**********0718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社区105厂华昌机械通讯工业公司204-1-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0.40㎡,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112000302号,土地分摊面积13.91㎡,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15)第3034号,转移登记为吴仁娟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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