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22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73号
根据国家部委和省市要求,剑阁县于10月9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范围,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行为;对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房,以及对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该县主要采取拉网式、台账式等方式对全县辖区内“大棚房”问题进行了自查,重点对城镇周边、景区、各类农业园区等区域进行清查,实行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机制。同时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农用地非农化的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全县各乡镇安排干部210人次,村组干部579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该县还安排农业局13人、国土局15人落实该项工作。
截至目前,该县共清理农业园区2处,土地面积49700亩;设施农用地308宗,土地面积4025.2亩;各类大棚1585个,土地面积700.82亩,其中塑料大棚1493个,日光温室89个,连栋温室3个,至今未发现以建大棚房为由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