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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返还和基金建立工作,5月20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返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建立基金工作推进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伯勇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相关工作约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基金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学习了有关政策。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为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角度认识返还保证金建立基金工作,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做好返还保证金建立基金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摸清保证金缴纳情况,认真研究返还保证金及基金建立进度滞后的原因;要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包括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和关闭矿山,掌握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建立清理台账和问题台账,分清治理恢复责任,科学规划治理恢复。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把返还保证金建立基金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企业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顺排任务,倒排工期,采取问题清单式、管理台账式,任务销号式工作方法,突出工作效果。四是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同时实行工作周报制,适时通报工作进展。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