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松乔)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22 分享:

李松乔(身份证号:5108**********837420195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廷华(身份证号:5108**********8384),李松乔(身份证号:5108**********8374按份共有(李廷华50%、李松乔50%)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东坝社区二组申林军、刘玉生等人住宅楼1-7-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3.8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9.0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19)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6755,转移登记为李松乔(身份证号:5108**********8374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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