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清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8 分享:

王清英(身份证号码:5108**********042X20197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胜利、王清英(身份证号码:5108**********04155108**********042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办事处广元煤矿宿舍5728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49.4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3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862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1760号,现转移登记为王清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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