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余兰芬)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9 分享:

余兰芬(身份证号:5108**********072820198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汤隆普(身份证号:510802300309071)和余兰芬(身份证号:5108**********0728名下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杏林路 (四一〇医院住宅楼)721-3-5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0.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6747号。土地分摊面积12.6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99)字第房改01247号。转移登记为余兰芬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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