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法合)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16 分享:
 

王法合(身份证号:5108**********1011)20198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冬梅(身份证号:5108**********1020)、王法合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81-3-4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06.0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41平方米,已登记房屋(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60200372)未办理土地交易,现转移登记为王法合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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